林晚被安排住在管理大院东侧的一间小屋里。
房间不大,但干净。
一张木床,一床蓝花被褥,一个旧衣柜,一张写字桌。
墙上贴着几张泛黄的奖状,是“青禾镇优秀护林员三好村民”之类,落款是十年前。
“以前有个姑娘住这儿,干了半年,嫌太累,走了。”
老陈拎来一桶水,放在门口,“你要是也想走,我不拦。
但要是留下,就得按我的规矩来。”
林晚点头,声音很轻:“我想留下。”
第一周,她什么也没干,只是看。
看老陈清晨五点起床,不吵不闹,轻轻推开厨房门,生火煮粥。
他用的是老式土灶,柴火噼啪作响,米香渐渐弥漫。
他煮的粥很稠,加了红薯和玉米粒,端出来时冒着热气。
“吃吧。”
他递给她一碗,自己蹲在门槛上,一口一口地喝。
她学着他的样子,蹲下,低头喝粥。
米粒软糯,带着柴火的香气,是她从未尝过的味道。
吃完,老陈去菜园浇水。
他挑着扁担,两个铁皮桶晃荡着,水洒在土路上,留下深色的印子。
他弯腰,一瓢一瓢地浇在菜根上,动作缓慢却有力。
西红柿己经挂果,豆角爬上了竹架,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。
林晚想帮忙,被他拦住:“先歇着,等你想动了,再动。”
她坐在院中石凳上,看阳光慢慢爬上墙头,看老黄狗追着蝴蝶跑,看远处的山影由青转蓝。
她忽然发现,自己己经很久没有这样安静地看过世界了。
在城市里,她总在赶路,在焦虑,在比较,在担心明天会不会失业。
第二天,她主动去扫院子。
扫帚是竹枝扎的,很重,她扫了十分钟就手酸。
老陈走过来,接过扫帚,示范给她看:“不是用蛮力,是用腰。
扫地也是功夫。”
她学着,慢慢找到节奏。
第三天,她试着喂鸡。
老陈养了十几只土鸡,有芦花的,有麻色的,还有两只大白鹅。
她撒饲料时手抖,鸡群扑腾着围上来,吓得她后退几步。
老陈笑着说:“别怕,它们认人。
你天天来,它们就认你了。”
她果然天天去。
第五天,鸡群一见她就“咯咯”叫,像在迎接她。
第六天,她帮老陈晒被子。
棉被很厚,她费力地抖开,搭在竹竿上。
阳光晒得被子蓬松,她深吸一口气,闻到阳光和尘土的味道。
第七天,她第一次进厨房做饭。
老陈教她切菜、炒蛋、煮面条。
她切得大小不一,炒蛋糊了,面条煮得太软。
老陈却吃了个**,只说:“比昨天强。”
那一周,她没碰手机。
没有朋友圈,没有新闻推送,没有求职网站。
她睡得早,起得早,梦也变得简单。
第八天清晨,老陈叫她:“林晚,今天跟我去修屋顶。”
她抬头,看见瓦片间有裂缝,下雨时会漏水。
老陈搬来梯子,递给她一顶草帽、一副手套:“爬高别怕,我扶着梯子。”
她手脚发抖地爬上去,老陈在下面指挥:“往左一点,踩实了。”
他递上新瓦片,教她如何替换破损的,如何用泥封边。
太阳晒得她后背发烫,汗水流进眼睛,**辣的。
她咬牙坚持,终于把三片瓦换完。
下来时,腿都是软的。
老陈递给她一碗凉茶:“干得不错。”
她坐在院中,喝着茶,看着自己沾满泥灰的手,忽然笑了。
这是她第一次,靠自己的手,修好了一处“家”。
那天晚上,她写了一篇日记,只有一句话:“今天,我修好了屋顶。
我没有简历,但我能修屋顶。”
她开始明白,老陈说的“长工”,不是一份工作,而是一种生活。
他不教她PPT,不教她汇报技巧,他教她如何与土地相处,如何与时间相处,如何与自己相处。
她问老陈:“你以前是做什么的?”
老陈坐在院中剥豆子,头也不抬:“我当过老师,后来回乡种地。
这地方,是我一点点建起来的。”
“为什么招长工?”
“不是招工,是找人。”
他看着她,“有些人,城里容不下,乡下接得住。”
林晚没再问。
她知道,老陈看懂了她眼里的迷茫,看懂了她背包里的绝望。
他没问她学历,没查她**,只问了一句:“你真想留下来干?”
那一刻,她觉得,自己终于被当作一个“人”,而不是一个“求职者”。
小说简介
林晚陶渊明是《我在乡野等你共度余生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这个故事中“徐州府”充分发挥想象,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,以下是内容概括:林晚拖着行李箱,走在乡间的土路上。风很大,把她的裙角吹得翻飞,像一只挣扎着不肯落地的蝴蝶。她穿着一条浅灰色的棉麻长裙,是毕业那天特意买的,配一双平底小皮鞋——本该出现在写字楼或咖啡馆里的装扮,此刻却踩在泥泞的田埂上,显得突兀又荒诞。身后是城市的方向,高楼早己隐没在地平线下;前方是一条荒草丛生的小径,尽头伫立着一个沉默的身影。林晚不知道那是谁,也不确定自己是否走对了路。她只知道,这是她最后的尝试。三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