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简介
都市小说《独步天下的自我修养》,讲述主角李惊天张婶的甜蜜故事,作者“朧aaaa”倾心编著中,主要讲述的是:,风调雨顺,四海晏清。,西接昆仑佛土,北临塞北苍莽,南抵瘴气密林,东望沧海浩渺,五域归一,江山如画。而在中原边境的褶皱里,藏着一座不起眼的小村落,名唤洛风村。,岭上松柏苍翠,杂花丛生,一条清溪自岭间蜿蜒而下,绕村半匝,叮咚作响,如环佩轻鸣。村落不过三十余户人家,皆是耕樵渔猎的寻常百姓,男耕女织,鸡犬相闻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,远离江湖刀光,不闻朝堂纷争,活脱脱一幅世外桃源的田园画卷。,赤日炎炎,蝉鸣...
精彩内容
,风调雨顺,四海晏清。,西接昆仑佛土,北临塞北苍莽,南抵瘴气密林,东望沧海浩渺,五域归一,江山如画。而在中原边境的褶皱里,藏着一座不起眼的小村落,名唤洛风村。,岭上松柏苍翠,杂花丛生,一条清溪自岭间蜿蜒而下,绕村半匝,叮咚作响,如环佩轻鸣。村落不过三十余户人家,皆是耕樵渔猎的寻常百姓,男耕女织,鸡犬相闻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,远离江湖刀光,不闻朝堂纷争,活脱脱一幅世外桃源的田园画卷。,赤日炎炎,蝉鸣聒噪,聒碎了午后的静谧。,浓荫如盖,遮天蔽日,是全村孩童的天然乐土。树身粗得需两个**合抱,枝桠横斜,虬龙般探向半空,槐花落了一地,碎白如雪,混着青草泥土的气息,漫着淡淡的清甜。,正围着老**嬉闹,吵吵嚷嚷,声震四野。,最惹眼的,是个约莫十二岁的少年。,眼如朗星,唇红齿白,虽是乡间野孩子,却自有一股浑然天成的精气神。身形比同龄孩子要壮实几分,肌肤是晒出来的健康麦色,胳膊腿儿结实有力,一看便是打熬筋骨、常年摸爬*打的模样。他头上歪歪扭扭束着个总角,用一根粗麻线捆着,几缕碎发垂在额前,随风轻晃,更添几分顽劣。
这少年,便是洛风村唯一的孤儿,李惊天。
**娘在他襁褓中便没了踪影,是村里的乡亲们一口粥、一碗饭拉扯大的。吃百家饭,穿百家衣,无父无母,无依无靠,可偏生是这样一个孤童,却成了洛风村所有孩子的天,是当之无愧的孩子王。
洛风村的孩子,从三岁垂髫到十一二岁的半大少年,没有一个不服他的。不是怕他,是打心底里敬他、服他、黏他。只因这李惊天,天生一副自来熟的性子,嘴甜腿勤,机灵狡黠,上能跟村里的白发老翁唠嗑解闷,下能跟刚会走路的*娃逗乐嬉笑,见谁都能搭得上话,聊得上天,仿佛这世上就没有他不能结交的人。
更难得的是,他性子虽野,却从不恃强凌弱,有好吃的分给伙伴,有好玩的带着众人,谁受了欺负,他第一个出头撑腰,久而久之,便成了洛风村孩童里说一不二的主心骨。
此刻,老**下,孩子们正围着李惊天,七嘴八舌地嚷嚷着。
“惊天哥,咱们今日去清溪摸鱼吧?昨日我看见溪里有好大一条红鲤鱼,金鳞闪闪的,好看极了!”
一个梳着羊角辫,脸蛋圆乎乎的小男孩狗蛋,拽着李惊天的衣角,仰着脑袋,眼睛亮晶晶的,满是期待。狗蛋今年七岁,最是黏李惊天,整日跟在他身后,像条小尾巴。
“摸鱼有什么意思?惊天哥,咱们去落霞岭掏鸟窝吧!岭上的斑*蛋快熟了,蒸着吃,香得很!”
另一个身材壮实,皮肤黝黑的少年二牛,瓮声瓮气地喊道。二**李惊天小一岁,是村里力气最大的孩子,平日里最是好勇斗狠,可偏偏对李惊天服服帖帖,唯命是从。
其余孩子也跟着起哄,有的要摸鱼,有的要掏鸟,有的要去岭上追野兔,吵得沸反盈天。
李惊天双手抱胸,往老**上一靠,斜睨着众人,小脸上满是少年人的张扬与自信,嘴角噙着一抹桀骜的笑,那股子浑然天成的狂傲,在孩童身上显得格外鲜活,毫无违和感。
他清了清嗓子,小手一挥,颇有几分发号施令的架势,嗓门清亮,压过了所有的吵闹声:“吵什么吵!一个个的,没个规矩!摸鱼掏鸟,今日咱们都玩!先去清溪摸鱼,摸够了鱼,再去落霞岭掏鸟蛋,晌午就在岭下烤鸟蛋、煮鲜鱼,吃个痛快!”
话音一落,孩子们顿时欢呼雀跃,拍手叫好。
“还是惊天哥厉害!想得周全!”
“跟着惊天哥,天天有好吃的!”
“快走快走,去清溪摸鱼咯!”
李惊天见众人服帖,小脸上的笑意更浓,率先迈开步子,赤着脚,踩在*烫的黄土路上,却丝毫不觉得烫,脚步轻快,如灵猿般蹦蹦跳跳,朝着村边的清溪跑去。
一群孩子紧随其后,叽叽喳喳,像一群出笼的小鸟,踏起一路尘土,欢笑声传遍了半个洛风村。
清溪就在村西头,水不深,刚没过孩童的膝盖,清澈见底,水底的鹅*石圆润光滑,青荇随波摇曳,鱼虾穿梭其间,清晰可见。溪水自落霞岭流来,清凉沁骨,夏日里踩进去,暑气顿消,是孩子们最爱的消暑宝地。
李惊天跑到溪边,二话不说,麻利地褪下脚上的粗布布鞋,往岸边一扔,卷起裤腿,“噗通”一声,便踩进了溪水里。
溪水冰凉,激得他打了个激灵,却咧嘴一笑,更显精神。他弯着腰,双眼紧盯水底,手脚并用,动作矫健灵活,宛如一条游鱼,在溪水里穿梭。
“惊天哥,这边有鱼!”狗蛋站在浅滩处,指着水底一条巴掌大的鲫鱼,高声喊道。
“惊天哥,我也看见了!快抓它!”栓子也跟着叫嚷。
李惊天头也不回,摆了摆手,语气带着几分不屑:“巴掌大的小鱼,有什么好抓的?要抓,就抓最大的!”
他目光如炬,扫过溪水深处,忽然眼神一凝,盯着溪**的一块大石下。那里水波微动,隐隐露出一片金红的鳞光,正是狗蛋昨日看见的那条红鲤鱼。
这条红鲤鱼足有两尺长,膘肥体壮,在溪里算是鱼王了,平日里机灵得很,孩子们抓了好几次,都被它溜了。
李惊天屏住呼吸,蹑手蹑脚地朝着大石摸去,脚步轻缓,不激起一丝水花。他天生筋骨强健,虽是乡间野孩子,没学过半点正经武学,却自有一股蛮力与灵动,打小摸爬*打,早已将一身筋骨练得结实,正是武学里最粗浅的锻骨境底子。
靠近大石,他猛地探出双手,如鹰爪捕兔,快如闪电,一把扣住了红鲤鱼的鱼身。
那红鲤鱼受了惊,拼命挣扎,鱼尾拍打溪水,溅起漫天水花,力气大得惊人,寻常孩子根本按不住。
可李惊天是谁?洛风村的孩子王,一身力气比二牛还要大上几分。他咬紧牙关,双臂发力,死死抱住红鲤鱼,大喝一声,硬生生将这条肥硕的红鲤鱼从水里抱了起来。
“抓住了!我抓住红鲤鱼王了!”
李惊天高举着红鲤鱼,站在溪水里,浑身湿透,头发贴在额前,却笑得眉眼飞扬,小脸上满是得意与狂傲,那股子舍我其谁的劲头,展露无遗。
岸边的孩子们顿时炸开了锅,欢呼声响彻云霄。
“哇!惊天哥太厉害了!”
“红鲤鱼王!真大啊!”
“惊天哥是咱们洛风村最厉害的人!”
二牛瞪大了眼睛,一脸崇拜,**后脑勺道:“惊天哥,你这力气也太大了,这鱼我根本抱不住!”
李惊天抱着红鲤鱼,趟着溪水走上岸,将鱼扔在岸边的青草地上,红鲤鱼还在不停蹦跶。他拍了拍手上的水,斜睨着二牛,嘴角一扬,语气带着少年人的桀骜:“那是自然!我李惊天,天生就是干大事的人,别说一条鱼,就算是落霞岭的野猪,我也能制服它!”
这话若是从别的孩子嘴里说出来,定是吹牛,可从李惊天嘴里说出来,孩子们却都信了。
他自来熟的性子又上来了,弯腰捡起地上的布鞋,递给身边怯生生站着的小丫头丫蛋,笑着道:“丫蛋,帮惊天哥拿着鞋,等会儿煮了鱼,鱼肚子最肥的那块给你吃。”
丫蛋今年六岁,性子腼腆,不爱说话,平日里总是躲在伙伴们身后,见李惊天跟自已说话,小脸一红,接过布鞋,小声应道:“谢……谢谢惊天哥。”
李惊天哈哈一笑,揉了揉丫蛋的脑袋,又转头对众人道:“都别愣着了,一起摸鱼,多抓几条,晌午好好吃一顿!谁抓的鱼多,我就教谁爬树掏鸟蛋的本事!”
孩子们一听,顿时来了兴致,纷纷脱鞋下水,溪水里顿时热闹起来,嬉笑声、泼水声、抓鱼的叫喊声,交织在一起,成了洛风村夏日里最动听的歌谣。
李惊天也不闲着,在溪水里穿梭,帮着这个抓鱼,帮着那个赶鱼,嘴也不闲着,跟这个聊两句,跟那个逗逗乐,哪怕是平日里最孤僻的孩子,被他一搭话,也立马笑逐颜开,融入了这群伙伴里。
不过半个时辰,岸边的青草地上,便堆了十几条**小小的鱼,有鲫鱼、鲤鱼、草鱼,还有几条鲜亮的黄辣丁,足够这群孩子饱餐一顿了。
“够了够了!”李惊天拍了拍手,喊道,“收工!咱们去落霞岭掏鸟蛋,烤着吃!”
孩子们兴高采烈地拎着鱼,跟着李惊天,朝着村后的落霞岭走去。
落霞岭不高,却林木葱郁,古树参天,林间鸟鸣阵阵,野果飘香。岭下有一片开阔的草地,旁边长着一棵参天老榆树,树高足有十余丈,枝繁叶茂,树冠如伞,树杈间藏着不少鸟窝,是斑*、麻雀的栖息地。
这老榆树极高,树干光滑,寻常孩子根本爬不上去,唯有李惊天,是洛风村唯一一个能爬到树顶掏鸟蛋的人。
众人来到老榆树下,李惊天将鱼放在草地上,活动了一下手脚,抬头望着高耸的树干,小脸上满是自信。
“你们都在下面等着,我上去掏鸟蛋,保证让每个人都有的吃!”
话音未落,他便纵身一跃,双手抱住树干,双脚蹬着树皮,如灵猿攀枝,手脚并用,飞快地向上爬去。他的动作轻盈敏捷,毫无滞涩,仿佛天生便会爬树一般,不过片刻,便爬到了树腰的枝桠处。
树下的孩子们仰着脑袋,目不转睛地看着,满眼都是崇拜。
“惊天哥太厉害了!爬得好快!”
“我要是也能爬这么高就好了!”
“快看,惊天哥摸到鸟窝了!”
只见李惊天趴在一根粗枝上,伸手探进树杈间的鸟窝,掏出一把圆润的斑*蛋,青绿色的壳,带着细小的斑点,足足有七八个。他将鸟蛋揣进怀里,又朝着更高的枝桠爬去,接连掏了三四个鸟窝,怀里揣得满满当当,才顺着树干,麻利地滑了下来。
“砰”的一声,他稳稳落地,怀里的鸟蛋一个没碎。
他将鸟蛋倒在草地上,**小小二十多个,堆成一小堆,看得孩子们直流口水。
“分蛋了!”李惊天大手一挥,自来熟地将鸟蛋分给众人,每人三个,不多不少,公平得很。分到最后,还剩两个,他直接塞给了丫蛋和狗蛋,笑着道,“你们最小,多吃两个,长身体!”
丫蛋和狗蛋捧着鸟蛋,笑得合不拢嘴。
二牛看着李惊天,心里**的,忍不住道:“惊天哥,你教我爬树吧!我也想掏鸟蛋!”
李惊天瞥了他一眼,笑道:“想学?可以!先跟我切磋切磋,你要是能赢我一招半式,我就教你!”
二牛一听,顿时来了劲头,他自诩村里力气最大,早就想跟李惊天比一比了,只是平日里不敢。此刻听李惊天这么说,立马撸起袖子,摆开架势,憨声道:“比就比!惊天哥,我可不会手下留情!”